從弘治十二年春闈案看科場押題
[摘 要] 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一項重要的人才選拔制度,但是直至明朝,舞弊事件仍舊層出不窮,并不能做到選拔人才的絕對公平。弘治己未春闈案是一個比較獨特的舞弊案,其以風聞立案,且并未有實證證明涉案人員唐寅舞弊,依據(jù)供詞可見的是唐寅求其老師會試之前押題的可能性較大。押題這種行為,在現(xiàn)代也屢見不鮮,其并不可取,對于師生雙方都是一種帶有僥幸性質(zhì)的投機行為。(剩余7653字)
[摘 要] 科舉制度是中國歷史上一項重要的人才選拔制度,但是直至明朝,舞弊事件仍舊層出不窮,并不能做到選拔人才的絕對公平。弘治己未春闈案是一個比較獨特的舞弊案,其以風聞立案,且并未有實證證明涉案人員唐寅舞弊,依據(jù)供詞可見的是唐寅求其老師會試之前押題的可能性較大。押題這種行為,在現(xiàn)代也屢見不鮮,其并不可取,對于師生雙方都是一種帶有僥幸性質(zhì)的投機行為。(剩余765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