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違不罰”在考試作弊執(zhí)法中的探討
[摘 要] 考試作弊侵害的法益是考試的公平公正,考試作弊的行為對象是考試的試題、答案或成績,手段具有“隱瞞欺騙性”,性質上屬于“危險犯”而不是“實害犯”?!笆走`不罰”適用于考試作弊,與包容審慎、教育和懲罰相結合、過懲相當、實質正義等多重法治理念存在正向契合,具有積極的執(zhí)法效果;但是也會產(chǎn)生機會冒險主義加劇、考試失信治理效能滑坡、執(zhí)法不公正和考試權威性流失等多重潛在風險。(剩余15379字)
[摘 要] 考試作弊侵害的法益是考試的公平公正,考試作弊的行為對象是考試的試題、答案或成績,手段具有“隱瞞欺騙性”,性質上屬于“危險犯”而不是“實害犯”?!笆走`不罰”適用于考試作弊,與包容審慎、教育和懲罰相結合、過懲相當、實質正義等多重法治理念存在正向契合,具有積極的執(zhí)法效果;但是也會產(chǎn)生機會冒險主義加劇、考試失信治理效能滑坡、執(zhí)法不公正和考試權威性流失等多重潛在風險。(剩余1537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