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食品安全權的倫理之善
[摘要]食品安全權集公民個人生命權、健康權和安全權的權利訴求與國家社會對公民個人生命權、健康權和安全權的維護保障于一身,凸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權利倫理要義。食品安全權是對公民生命權、健康權和安全權的價值認同和權利確證,是對人的生命價值的尊重、生命權利的維護和對飲食健康或無害的保障。食品安全權具有維持人的生命存在的自然善(存在)、追求健康和美好生活的自我善(發(fā)展)、為他人的食品安全之善生成共在的倫理世界(完善)等多重倫理深蘊,是自然善、自我善、他人善和社會善的有機統(tǒng)一,構成人們道德生活中其他善的始基和源頭。(剩余761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