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自動駕駛條件下車內操控人員注意義務的變革
摘 要: 在高級自動駕駛汽車模式下,車內操控人員的注意義務仍存在爭議,主要表現(xiàn)為重要法律規(guī)范的缺失和有條件的輔助駕駛汽車操控人員的注意義務混為一談。優(yōu)化操控人員的注意義務可以從注意義務產生的時間順序和場景劃分入手,將操控人員的注意義務劃分為狀態(tài)維護義務、警覺義務和接管義務,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增加高級自動駕駛汽車操控人員權利和義務的內容;明確操控人員的狀態(tài)維護義務;理清L3和L4級自動駕駛汽車車內操控人員的警覺和接管義務。(剩余1164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