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寡頭政體的再思考以科林斯城邦為例
在古代希臘城邦中,權力組織形態(tài)往往通過“政體”進行界定。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總結說,“政體是界定城邦的本質形式,一旦政體改變了,城邦就不再是同一個城邦”①,而政體“就是城邦中職司的安排,特別擁有權威(kyrios)安排所有事務的組織。在每個城邦中,進行統(tǒng)治的那個部分(politeuma)擁有權威,統(tǒng)治團體就是政體”②。(剩余14868字)
在古代希臘城邦中,權力組織形態(tài)往往通過“政體”進行界定。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總結說,“政體是界定城邦的本質形式,一旦政體改變了,城邦就不再是同一個城邦”①,而政體“就是城邦中職司的安排,特別擁有權威(kyrios)安排所有事務的組織。在每個城邦中,進行統(tǒng)治的那個部分(politeuma)擁有權威,統(tǒng)治團體就是政體”②。(剩余1486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