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論視域下人工智能體主體制度的私法建構
摘 要: 展望未來,人工智能技術及其實踐應用將更為廣泛而深入地參與人類社會活動,以“社會成員”的身份締結和生成各種社會關系與法律關系,其在私法上的地位問題將不可回避。良善的立法應當反思并順應社會發(fā)展趨勢,但在決定是否將人工智能體納入主體制度架構時,人們需要完成其與私法主體資格事實要素的顆粒度比對。(剩余164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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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2025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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