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財物爭議處理的程序優(yōu)化
——以《刑事訴訟法》修改為面向
一、導言
人權保障是現(xiàn)代刑事訴訟法重要的價值取向,要求既要保障被告人的人權也要保障被害人及其他人的人權,既要保障他們的人身權也要保障財產權。長期以來,我國刑事訴訟以追訴犯罪為主要自的,重視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控制及其程序,而對涉案財物的處理欠缺規(guī)范。特別是在認罪認罰案件占據(jù)大多數(shù)的背景下,案件爭議焦點轉向與涉案財物的權屬及法律性質有關的問題(以下簡稱"涉財爭議”),而這比定罪量刑更令法官困擾。(剩余1854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