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齡未成年人核準追訴程序的司法適用
【中圖分類號】DF23B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4860(2025)02-0037-08
為應對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的惡性犯罪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簡稱《刑法》)第17條第3款增設了低齡未成年人核準追訴制度。雖然刑法立法下調(diào)刑事責任年齡的做法具有一定的法理和社會基礎,但在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分類及相應處遇制度缺失情形下,將更多的未成年人納入刑事司法領域也并非完全妥當[。(剩余14570字)
-
-
- 西南科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2025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