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實施后強制婚檢的合憲性爭議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突發(fā)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防控的法治體系研究”(項目編號:20&ZD189)的階段性成果。
內容摘要:《民法典》的實施導致強制婚檢合憲性問題浮出水面,也改變了其中爭議的憲法評價。一方面,強制婚檢規(guī)定作為一項保護性立法的定性并未改變。盡管強制婚檢規(guī)定在《民法典》實施前后的立法目的有所區(qū)別,不再立足婚姻關系,而是回歸到母嬰健康保護,但由于婚姻基本權利條款已將家庭及其成員的國家保護納入其中,所以強制婚檢規(guī)定依然是對婚姻基本權利的保護而非干預,原則上可以被推定為合憲。(剩余2388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