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時期“新婦女”的文學“擬制”
中圖分類號:I207.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5982(2025)06-0085-09
清末民初,中國婦女開始被認為具有與男子一樣的國民身份,應(yīng)分擔振興國事的責任。但晚清民初的“新女性”建構(gòu)依然無法突破“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tài)、普遍主義的修辭和性別平等的要求三者不斷沖突的困境”①。而自五四始,婦女不單單被視為現(xiàn)代民族國家的國民,而且也被視為具有獨立意識的性別主體。(剩余15967字)
試讀結(jié)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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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科學動態(tài)
- 2025年06期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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