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立法公眾參與如何發(fā)生
——基于非建制化與建制化階段的類型化討論
摘 要:中國刑法立法公眾參與如何發(fā)生須區(qū)分非建制化和建制化階段進行類型化討論。社會熱點事件驅動、立法機關的會期、互聯(lián)網(wǎng)主陣地、道德判斷策應和媒體推波助瀾素描非建制階段刑法立法公眾參與的總體面貌,而建制化階段刑法立法公眾參與討論則需要區(qū)分刑法立法草案提出、刑法立法草案審議和刑法立法草案表決公布等不同階段進行細致性探究。(剩余157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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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僑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2022年03期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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